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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度先进集体及个人的通知
作者:庞小波  日期:2022-04-04  浏览次数:5565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迎接党的20大胜利召开,奋力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工作,树立优良校风学风,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经研究,决定在“五四”期间对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评选表彰。根据学院《学生个人与集体荣誉评选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川信职院学〔2020〕63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类型

(一)先进集体:优秀班集体

(二)先进个人:川信杰出青年、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自立自强先进个人、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文体活动先进个人、科技学术创新先进个人

二、评选办法

(一)优秀班集体

1.评选条件

1)辅导员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经常深入学生中了解情况,认真做工作。

2)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健全,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

3)全班同学积极上进,认真参加各种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每次出勤率在90%以上。

4)全班同学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学年内重修人数低于15%。

5)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学年内班级学生无人受纪律处分。

6)尊敬师长,自觉服从学院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维护公共道德,文明礼貌,讲卫生,宿舍整齐、干净,没有在公共场所起哄、喧闹等现象。

7)同学间团结友爱,彼此尊重,互相帮助,关各学院融洽。

8)经常开展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学校、各院组织的各种体育活动与比赛,坚持晨练,晨读,全班学生体育成绩合格率在90%以

2.评选名额:全校总名额34个;各二级学院分配名额见附件1。

3.评选流程

由申报班级在总结学年班级建设的基础上,写出申报材料(1500字以上),提出申请,辅导员签批意见,所在二级学院公开推选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学工部审批并进行全校公示。

(二)川信杰出青年

1.评选条件

1)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在学生中有模范带头作用未受过纪律处分。

2)至少获得过校级二等或以上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1次,评选当年所学课程(包括考查、选修、体育)平均成绩绩点在2.5以上。

3)至少获得1次校级或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之一

4)积极参加社会服务活动,参评学年度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至少3次。

5)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在科技创新、科研实践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或级及以上技能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或级及以上重大文体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或个人有突出事迹,被媒体广泛报道,有一定的社会影响;或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且品学兼优者。

2.评选名额:全校总名额10名;各二级学院(校团委)候选分配名额见附件1。

3.评选流程

1)符合“川信杰出青年”评选条件的学生本人向班级提出书面申请。

2)各班级评选后,辅导员签署意见各二级学院(部门)汇总后进行公开推选

3)各二级学院(部门)对公开推选出来的学生情况进行初审后上报至学工部学工部组织人员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公开答辩,最终评选出川信杰出青年并进行全校公示

4)被评选出的“川信杰出青年”须提交1000字以内(思想政治方面、学习方面、生活作风、社会实践、获得奖项等)的基本情况介绍。

(三)优秀学生干部

1.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要求进步,组织观念强,道德品质优良。

2)担任学生干部工作至少半年以上,热情为同学服务,积极做好自己所承担的社会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能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正派,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

3)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规章制度,以身作则,严于律己。组织管理和社会工作能力较强,工作积极主动,任劳任怨,有突出成绩为同学所公认者。

4)敢于坚持原则,勇于支持好人好事,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5)参评年度无课程重修情况。

2.评选名额:全校总名额215名;各二级学院(校团委、易班)分配名额见附件1。

3.评选流程

1)校学生会、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各班委在校团委、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的指导下,根据评选条件,经班级全体同学、各级学生会全体成员公开推荐,确定初选名单。

2)校团委、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对初选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3)校团委、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将公示无异议名单上报学工部,学工部审批并进行全校公示。

(四)三好学生

1.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维护祖国利益,关心国家大事;作风正派,能够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和维护社会公德,注重个人品德修养;讲文明、讲礼貌,举止得体,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团结同学,勤俭节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劳动,并表现突出;所在宿舍在年度内卫生情况检查中无不及格积极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积极、主动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反对极端个人主义。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专业思想牢固,有严谨求实的学习精神。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自觉遵守、维护教学秩序,顺利完成各项学习任务。本年度内获得过学院二等奖学金及以上(含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

3)身体好坚持体育锻炼,课外体育锻炼出勤率在90%以上。

2.评选名额全校总名额201名;各二级学院分配名额见附件1。

3.评选流程

1)符合“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学生本人向班级提出书面申请。

2)各班级评选后,辅导员签署意见,各二级学院汇总后进行公开推选。

3)各二级学院对公开推选出来的学生情况进行初审后,将学生学习成绩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先进事迹书面材料报学工部审批、公示。

4)被评选出的“三好学生”提交500字以内的基本情况介绍。

(五)自立自强先进个人

1.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注重品行修养,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各考试考查科目合格,评定年度内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和遇到重大伤害或困难的学生,顽强拚搏,自强不息,刻苦学习,全面发展,表现突出。

2.评选名额:全校总名额111名;各二级学院(校团委)分配名额见附件1。

3.评选流程

1)符合“自立自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的学生本人向班级提出书面申请。

2)各班级评选后,辅导员签署意见,各二级学院(校团委)汇总后进行公开推选。

3)各二级学院(校团委)对公开推选出来的学生情况进行初审后,将学生学习成绩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先进事迹书面材料报学工部审批并进行全校公示。

4)被评选出的“自立自强先进个人”提交500字以内的基本情况介绍。

(六)勤工助学先进个人

1.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参评学年度无不良行为。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积极向上,参评学年度成绩全部合格。

3)评选年度内勤工助学在岗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个月或一学期。

4)在勤工助学工作中认真负责,表现突出。

2.评选名额:全校总名额26名;各二级学院分配名额(根据2021-2022学年度各二级学院勤工助学在岗学生人数)见附件1。

3.评选流程

1)符合“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条件的学生本人向用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2)各用工部门在每月工作考核的基础上,综合学生表现,推荐先进个人,用工部门指导老师填写考核意见,签名盖章后推荐至学生所在二级学院。

3)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签署意见后上报至学工部资助管理中心,学工部资助管理中心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做终审,确定最终人选并进行全校公示。

(七)文体活动先进个人

1.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注重品行修养,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各考试考查科目合格,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评定年度内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

2)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文体竞赛活动,并在本学年度中获得下列奖项之一:

在校级体育比赛中获得一等(若为名次则取前两名)及其以上奖励或团体前三名;在校级文化艺术类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及其以上奖励或团体前三名;

在省(市)体育比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若为名次则取前六名)及其以上奖励或团体前八名;在省(市)文化艺术类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及其以上奖励或团体前六名;

在全国及以上体育或文化艺术类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未获得以上三条中规定的奖项,但是在组织开展全校或组织参加省(市)级、全国或国际的文艺、体育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主要人员亦可参评。

2.评选名额:全校总名额211名;各二级学院(校团委)分配名额见附件1。

3.评选流程

1)符合“文体活动先进个人”评选条件的学生本人向班级提出书面申请。

2)各班级评选后,辅导员签署意见,各二级学院(校团委)汇总后进行公开推选。

3)各二级学院(校团委)对公开推选出来的学生情况进行初审后,将学生学习成绩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先进事迹书面材料报学工部审批、公示。

4)被评选出的“文体活动先进个人”提交500字以内的基本情况介绍。

(八)科技学术创新先进个人

1.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注重品行修养,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各考试考查科目合格,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评定年度内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

2)在本学年度获得下列奖项之一并达到相应要求:

①个人获得以下奖励之一:

a.在校级科技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b.在市(省)级科技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c.在全国科技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d.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者;

e.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两篇者。

②获得以下集体奖励之一的主要人员:

a.在校级科技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b.在省(市)级科技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c.在全国科技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获得集体奖励的主要人员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校级二等奖、省(市)级三等奖按实际参加人数(下同)的30%确定,校级一等奖、省(市)级二等奖按50%确定,校级特等奖、省(市)级一等奖、全国三等奖(不含)以下按80%确定,省(市)级特等奖、全国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按实际人数确定。

2.评选名额:全校总名额211名;各学院(校团委)分配名额见附件1。

3.评选流程

1)符合“科技学术创新先进个人”评选条件的学生本人向班级提出书面申请。

2)各班级评选后,辅导员签署意见,各二级学院(校团委)汇总后进行公开推选。

3)各二级学院校团委对公开推选出来的学生情况进行初审后,将学生学习成绩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先进事迹书面材料报学工部审批、公示。

4)被评选出的“科技学术创新先进个人”提交500字以内的基本情况介绍。

三、奖励表彰

2021-2022学年度学生工作部表彰的川信杰出青年、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自立自强先进个人、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文体活动先进个人、科技学术创新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对优秀班集体奖励500元/个,奖励经费用于班级开展集体活动。

四、评选要求

(一)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学生学习《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个人与集体荣誉评选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在学生中做好各项评优的宣传动员工作。

(二)坚持标准公开。评选中要坚持标准,全面衡量,防止只看重学习而忽视思想政治、品德条件和身心健康条件的片面性。评选既要看评选学年度内的表现,也要看现实的表现,要保证质量,坚持宁缺毋滥,确实将优秀的个人、先进的集体评选出来,在同学中树立先进典型。

(三)严格评选程序。先进个人评选按照个人申请、班级推选、辅导员签署意见、各二级学院(部门)初审、学工部审核的程序开展;先进集体评选按照班级自主申报、辅导员签署意见、各二级学院初审、学工部审核的程序开展。

(四)坚持结果公开。评选结果要向全体学生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凡评选工作中存在舞弊行为,经审查核实,取消当事人的评选资格,视情节严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评选监督举报电话:0839-3351050,举报邮箱:453658272@qq.com

五、资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各二级学院评选工作在4月22日前完成,并于22日下午5:00前将相关审批表一式一份、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档上报至学工部庞小波处,全校评选工作在428日前结束。资料提交不规范者一律取消评选资格,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评选采用“线上+线下”方式进行,在申报评选阶段进行线下模式准备资料,在审批公示阶段将采用线上(学工系统)方式进行。

 

附件:1.评选名额分配表

2.优秀班集体评选审批表

3.先进个人评选审批表1、表2

4.优秀班集体汇总表与先进个人汇总表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24月4

 

 

 

 

附件1.2021-2022学年度评选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2021-2022学年度优秀班集体审批表.docx
附件3.2021-2022学年度先进个人评选审批表1.docx
附件4.XX学院2021-2022学年优秀班集体汇总推荐表、汇总表.docx